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1 | 大竹云武刺青纹绣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广告宣传案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五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罚款人民币4500 | 2023年3月7日 |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
2 | 同安药房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罚款人民币3000 | 2023年4月18日 |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
3 | 谷明洪牙科 | 谷明洪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行医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 | 没收牙科综合治疗机、罚款人民币60000元 | 2023年6月20日 |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
2023年大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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