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1 | 大竹乐乐药房 | 未经备案开展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处罚款2800元 | 2023年2月15日 |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
2 | 林必文 | 未经备案擅自在大竹乐乐药房内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处罚款200元 | 2023年2月15日 |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
3 | 冯中国 | 未经备案开展牙科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罚款4000元 | 2023年2月21日 |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
4 | 大竹范妹诊所服务部 | 未经备案开展牙科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立即改正,处罚款10000元 | 2023年2月28日 |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
5 | 杨能全 | 未经诊所备案开展牙科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立即改正,处罚款12000元 | 2023年4月13日 |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
6 | 蒋仕荣 | 未经诊所备案开展牙科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立即改正,处罚款4900元。 | 2023年4月27日 |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
7 | 大竹川萍大药房 | 未经备案开展诊疗活动案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责令改正;处罚款15000元 | 2023年7月14日 |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
8 | 大竹县蔡鑫大药房一分店 | 未经备案开展诊疗活动案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78元,并处罚款14822元 | 2023年7月11日 |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
9 | 沈太洪 | 未经备案开展诊疗活动案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处罚款200元 | 2023年8月25日 |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
2023年大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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