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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大竹县重点项目“后评估”机制专项改革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11 浏览次数: 来源:县项目推进中心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重点项目“后评估”机制 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原创性原动力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竹深改委〔202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大竹县重点项目“后评估”机制专项改革方案》,现将《方案》进行简要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目前我县重点项目在前期工作、建设过程、投产运行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设计三方机构工作敷衍了事,致使前期工作中退件、落地过程中重新选址、开工建设后变更设计或增加投资,导致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二是部分项目已经竣工投产,但运行效益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以上问题导致我县部分重点项目进展缓慢,从而影响县域经济发展,亟需改变现状。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七章。

第一章:指导思想

为建立健全我县重点项目“后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4〕2129号)《四川省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川发改项目规〔2021〕493号)《大竹县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竹府办〔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重点项目“后评估”工作。

第二章:评估目标

对项目投资决策、建设管理和项目效益等进行评估,对项目设计、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为提高项目效益提出有效对策措施,也为今后同类型项目在谋划、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确保重点项目真正落地见效。

第三章:评估范围

(一)国家和省市在县域内布局的重点(重大)项目,且以大竹为实施主体的重点(重大)项目。

(二)县域内总投资额度在400万元(包含)以上,要素保障任务重,涉及部门和乡镇较多的项目。

(三)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符合全县重大战略

实施的其他项目。

第四章:评估内容

主要内容为项目投资决策、建设管理和项目效益。

第五章:评估程序

(一)县项目推进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每年从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1—2年的项目中,选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项目,编制项目“后评估”计划,下达项目责任单位并抄送相应行业主管部门。

(二)对于列入“后评估”计划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开展自我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县项目推进中心。

(三)项目责任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编写评估报告,项目责任单位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四)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责任单位报送的评估报告进行初审,对评估报告内容不完整或深度达不到相应要求的,应要求项目责任单位限期补充完善。

(五)县项目推进中心按照《大竹县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组织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计局等部门以及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建设工期、运行情况、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效能评估,形成《重点项目后期评估报告》。

第六章:成果运用

(一)县项目推进中心通过项目后评估工作,认真总结同类项目的经验和不足,后评估成果应作为规划制定、项目审批、资金安排、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县项目推进中心应及时将后评估成果呈送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审阅,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县项目推进中心定期以适当方式汇编后评估成果,积极推广项目后评估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对于通过项目后评估发现的问题,县级有关部门应指导项目责任单位准确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到位。项目后评估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县项目推进中心按职责权限移送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组织保障

一是要高度重视后评估工作,切实转变项目监管理念,积极探索实践,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二是要加强系统上下联动,建立部门沟通交流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三是要围绕上级部署和社会关切,切实提升评估质量,推动政府投资后评估工作成为促进政府投资效益提升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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