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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大竹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22 浏览次数: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

一、规划制定背景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细化落实《四川省“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推动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环境,编制本规划。

二、制定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大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大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四川省大竹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等文件精神及地质灾害管理和相关产业政策,编制《大竹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总体要求

以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及地方筹措资金为支撑,分类有序实施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排危除险,到2025年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113处,受威胁人数减少5379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显著降低。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落实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制度。一是落实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排查机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汛期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二是强化技术保障,组织技术支撑单位技术人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应急调查工作。三是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的一般建设项目,在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及总体规划阶段,均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构建地质灾害科学防控格局。一是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双评价”和“双评估”,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基础,以优化用地布局为导向,以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促进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融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是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四川省“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要求,推动建立权责明晰、管理顺畅的地质灾害管理制度体系。

(三)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一是健全“县、乡(镇)、村、组、点”五级群测群防网络,根据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设置监测区,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二是在专职监测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现代化防灾技术手段,开展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三是在已有地质灾害信息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的基础上,不断优化预警阈值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模型,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社会大众服务的能力。

(四)开展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一是坚持“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原则,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加大推动地质灾害隐患整点搬迁力度,实施以整点销号、集中搬迁为目标。二是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分级治理威胁学校、医院、场镇、历史文化村落、政府办公场所、重大公用设施、人口聚居区等无法全面搬迁的隐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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