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竹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大竹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所养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中省市相继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要求清单服务项目、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上一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国家16个、省23个、市30个)。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制《大竹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和《大竹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
二、起草依据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达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4〕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此起草。
三、主要内容
(一)《大竹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主要明确了各责任单位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要素支撑、强化养老服务组织领导五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
1.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包括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2.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包括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开展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与帮扶。
3.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包括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社会适老化改造、提升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积极发展康养产业、不断壮大适老产业、推进智慧养老。
4.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要素支撑。包括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财政支持、完善用地用房支持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强化养老服务组织领导。包括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监督评价。
(二)《大竹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参照市级30个服务项目,提出了我县30个服务项目,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社会救助、能力评估、适老化改造、老年教育、社区养老、老年助餐、照料护理补贴、交通优待、就医优待、住房保障、医疗救助、惠民殡葬等方面,分别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类型和责任单位,服务类型有物质帮助和照护服务两种类型。
解读人:徐敏,电话:0818-6245660
大竹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