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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执法局:大竹县建成区房屋屋顶违规建(构)筑物(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09 浏览次数: 来源:县综合执法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建成区房屋屋顶违规建(构)筑物(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县建成区部分房屋因建筑工艺和使用年代久远,屋顶出现漏雨情况,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部分业主因此在屋顶搭建雨棚或修建其他建(构)筑物(设施)以防漏或隔热,而少部分业主为追求个人利益,借机在屋顶进行违法搭建,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房屋安全。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住环境,保障居住安全,结合大竹县实际,制定《大竹县建成区房屋屋顶违规建(构)筑物(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达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城市容貌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县建成区实际。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明确了整治目的、整治内容、整治要求、工作步骤、职责分工、组织保障等主要内容。

(一)制定目的。全面清理整治城区内房屋顶层违规搭建的雨棚及其它建(构)筑物(设施),解决“蓝帽”现象,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居住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实施方案》明确了大竹县建成区为集中整治区域。

(三)职责分工。《实施方案》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职责,明确了职责分工。

(四)协作配合。《实施方案》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和行政管理部门在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的各个阶段以及技术指导、行业管理等方面相互协调配合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

(五)组织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落实具体工作开展的负责人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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