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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X510000201811090023)
发布时间:2018-11-14 浏览次数: 来源:信息公开办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X510000201811090023 达州市大竹县城西乡九盘村三组村民举报九盘村的一家碎石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山石被移走,平时天晴尘土飞扬,下雨泥泞满仓。

大气、生态     2018年11月10日,以大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淳伟波为责任领导,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林局、安监局、城西乡政府为成员单位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专班,到大竹县城西乡九盘村三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摸排和实地走访,查明信访人所反映的城西乡的一家碎石厂实为位于我县城西乡九盘村3组的大竹县恒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巨峰矿区(以下简称:巨峰碎石厂)。该碎石厂不属于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反映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山石被移走”问题
    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山石被移走”的事实客观存在,经调查核实,巨峰碎石厂建厂以来,其开采和生产活动对该矿区范围内山体和植被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2.关于反映的“平时晴天尘土飞扬,下雨泥泞满仓”问题
    该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2013年,巨峰碎石厂与九盘村4组协调土地修建了厂区至318国道2.3公里左右的外运道路,外运道路和村道并行,部分外运道路未实施硬化;同时,该碎石厂生产区域加工设施虽密闭,但厂区生产道路未硬化,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运输车辆携带粉尘,导致厂区内和外运道路存在大量粉尘。
属实     一、修建设置货运车辆冲洗点
    责任领导:大竹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淳伟波;责任单位:大竹县安监局、城西乡人民政府;责任人:大竹县安监局局长邱立文、城西乡人民政府乡长彭宁。
    在厂区出口修建设置货运车辆冲洗点(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做好进出道路扬尘治理,督促碎石厂业主在厂区生产道路未硬化前安排专人值守,晴天洒水降尘、雨天清扫除淤(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厂区生产道路硬化和出厂口至318国道运输道路硬化
    责任领导:大竹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淳伟波;责任单位:大竹县安监局、城西乡人民政府;责任人:大竹县安监局局长邱立文、城西乡人民政府乡长彭宁。
    完成仓储区至厂区出口道路硬化和完成出厂口至318国道运
输道路硬化(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开展非煤矿山扬尘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大竹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淳伟波;责任单位:大竹县国土资源局、大竹县环保局、大竹县安监局及矿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大竹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邓良春,大竹县环保局局长陈金果,大竹县安监局局长邱立文及矿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及时启动为期1个月的非煤矿山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县43个非煤矿山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已启动

追责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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