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D510000201811130019 | 达州市大竹县月华乡村民苟国权经营的猪小肠加工作坊,臭味非常浓烈,污水未做任何环保处理直接排放河里,影响周围村民的正常生活 | 达州市 | 水、 大气 |
2018年11月14日—15日,由大竹县政协副主席谢庭均同志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摸排和实地走访,查明信访人所反映的“月华乡村民苟国权经营的猪小肠加工作坊”实为位于大竹县月华镇月华大道月华食品站后面的猪肠衣加工作坊,负责人为苟国泉。该作坊所处位置不属于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臭味非常浓烈”问题 该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加工天然肠衣时肠衣内容物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产生异味,且该作坊除味设备简单,故该作坊场所内确有异味存在。 (二)关于“污水未做任何环保处理直接排放河里”问题 该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天然肠衣加工过程中需要有热水冲洗,会有废水产生,该作坊修建了沉淀池,在生产过程中,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通过沟渠排入河里。 |
属实 | 一、关于“臭味非常浓烈”问题 责任领导:大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英;责任单位:大竹县月华镇人民政府,大竹县环保局、大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人:大竹县月华镇人民政府镇长刘少倩、大竹县环保局局长陈金果、大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兴华。 (一)行政处罚情况 未发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对该作坊室内和周边进行全面清扫和防疫消杀,改善环境,消除异味。(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关于“污水未做任何环保处理直接排放河里”问题 责任领导:大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英;责任单位:大竹县月华镇人民政府,大竹县环保局、大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人:大竹县月华镇人民政府镇长刘少倩、大竹县环保局局长陈金果、大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兴华。 (一)行政处罚情况 未发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对该作坊停止供应生产用水和生产用电。二是经与该作坊负责人苟国泉沟通协调,苟国泉主动提出,自愿将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拆除,不再加工生产,并作出书面申请。(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
大竹县纪委监委已启动问责程序 |
达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1批 D5100002018111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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