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问题 |
龙潭水库一级保护区存在散户居民 |
责任单位 |
大竹县水务局 |
责任人 |
李轩 |
联系电话 |
0818-6221195 |
整治目标 |
对龙潭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住户实施搬迁 |
整治措施 |
对龙潭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住户实施搬迁 |
整治主要工作 及成效 |
龙潭水库一级保护区住户搬迁和房屋拆除工作由莲印乡和城西乡负责,于2018年10月,全面完成了一级保护区24户居民的搬迁和房屋拆除工作,其中莲印乡搬迁21户,城西乡搬迁3户。 |
达州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公示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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