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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9-05-05 浏览次数: 来源:信息公开办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及管理,保证县城及周边30余万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我县一直把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首位,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组发现的和自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坚持高要求落实,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整改。

    抓强化组织。为切实保护好县城饮用水源,我县建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和县级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的“双库长”制,每月开展一次库区巡查,现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抓宣传发动。在县城饮用水源地制作环保固定宣传牌30余个,悬挂宣传标语20余幅,设置界标界牌6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群众参与率不断提高,共治共护氛围不断增强,营造了“人人参与,共同管护”的良好环保氛围。

    抓整体联动。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与库区“日常巡查”相结合,一方面与公安、渔政、环保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强饮用水源地联合执法,保证每月不定时巡查2次以上,另一方面加强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和夜间巡查,坚持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中央、省、市环保督察点位天天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去年以来,共处理电鱼、偷鱼等水事违法行为200余人(次),收缴偷鱼船只4艘,电鱼工具20余台,网具20000余米。

    抓强化整改。完成饮用水源地周边群众集聚点以及朝阳场镇、海明湖温泉、百岛湖职业技术学校的污水管网建设;全面完成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建(构)筑物拆除,共搬迁住户35户178人,涉及房屋及设施面积9179平方米;集中关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牛、羊、兔、鸡等集中养殖散户80余户,关停非法鱼类餐饮店8家,拆除违法建筑物2处。

    抓长效机制。组织成立以乌木滩水库、龙潭水库、清水派出所、东柳派出所、农林局、环保局为成员的大竹县集中式饮用水源联合执法大队,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及水政执法,及时劝阻、查处破坏植被、非法取土、乱倒垃圾、乱排污水、偷鱼钓鱼、电鱼毒鱼、游泳野炊等影响、破坏水源水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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