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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洪波主持召开县委十三届第111次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9-05-17 浏览次数: 来源:信息公开办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5月15日下午,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何洪波主持召开县委十三届第111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审定有关事项。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志超出席会议。

    就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何洪波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第一时间通过党委(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职工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传达学习,确保达到警醒教育效果。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以《通报》中的典型案例时刻警醒自己,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自身修养和道德水平,努力争当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何洪波强调,《通报》释放出反“四风”将持续深入推进的强烈信号,全县上下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十三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如若发现违反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会议还研究审定了其他事项。

    蔡文华、曾伟、杜权军、胡强、丁小伟、吴燕、吴继承、吴炼等县领导出席会议。(程一凡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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