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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委办[2007]25号
中共大竹县委办公室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抓好新农村“11255工程”示范建设,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如下,请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完成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
一、领导小组职责
(一)讨论、审定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中长期规划、优惠政策。
(二)指导、督促、检查并考核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
(三)审定全县新农村建设考核奖惩办法。
(四)讨论并决定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各项重大决定。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组织部
1.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指导乡镇党委抓好“五个好”村党支部的创建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与村党支部的活动阵地建设。
3.广泛开展“三村建设”活动,切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二)县委宣传部
1.协调抓好示范村广播、闭路电视、程控电话及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总结经验,宣传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建设环境。
2.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打造多彩多姿的竹乡特色文化,不断丰富和活跃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3.开办专题栏目,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
(三)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切实加大对全县新农村建设的督查、通报、考核和评比。
(四)县发改委
1.认真搞好规划。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及发展具体内容纳入年度计划和“十一五”规划。
2.认真搞好调查研究,为新农村建设出谋献策,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
3.认真搞好项目资金争取。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和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
(五)县财政局
1.积极向上争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和资金。
2.及时拨付全县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确保新农村建设项目有序开展。
3.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六)县交通局
1.帮助示范村组进行道路建设规划、设计和工程预算。
2.为新农村道路建设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3.协助指导抓好村、组道路建设的质量监管和养护。
4.搞好村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5.及时划拨通村公路补助资金。
(七)县规划建设局
1.开展新农村建设居民集中居住点的规划、选址。
2.提供新农村建设农户房屋建设图纸,指导并监督农户按照设计图纸规范建设农村住房。
3.指导并协助抓好农户院坝硬化、庭院绿化等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设计。
(八)县国土局
1.做好新农村建设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工作,保护基本农田,提高土地利用率。
2.积极为新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建设用地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九)县农业局
1.帮助规划、指导建好农民增收经济园。
2.切实抓好新农村能源沼气建设的规划、指导和服务。
3.搞好农业新技术推广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致富水平。
(十)县林业局
1.帮助村民房前屋后实现绿化,改善居住生态环境。
2.对溪沟河流庭院绿化及经济林果建设进行规划,并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3.帮助新农村规划建设区农户建好经济园。
(十一)县水务局
1.搞好庭院经济的规划、指导和服务,帮助建好经济园。
2.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尤其抓好新农村饮水安全化及渠系配套建设的规划、设计、指导与服务。
(十二)县畜牧局
1.协助搞好新农村内畜牧业发展规划。
2.指导并协助搞好新农村内畜禽养殖场的改造和畜禽标准化生产。
3.开展畜禽生产技术培训,提高畜禽生产水平。
4.积极争取畜牧业生产项目,带动新农村畜牧业发展。
(十三)县农机局
1.抓好道路网络化建设,重点为村道、组道、田间机耕道路建设的规划、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理。
2.抓好新农村先进农用机械的推广和技术培训。
3.抓好新农村农机提灌站、排灌站的维修和资金争取与帮扶。
(十四)县扶贫办
1.负责搞好新农村建设与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机结合,对已启动实施的扶贫新村属新农村建设规划之列的,要切实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和资金管理。
2.对未启动实施的扶贫新村属新农村建设规划之列的,要积极向上争取早日启动实施。
(十五)县教育局
1.负责抓好新农村内学校危房排险、美化及教学设施完善等工作,确保在每年8月底以前全面结束。
2.规划农村幼儿教育布局与指导。
(十六)县公安局
1.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确保新农村治安秩序良好。
2.严厉查处和取缔黄、赌、毒,确保新农村内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十七)县司法局
1.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法律素质。
2.指导开展依法治村,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3.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十八)县人口计生委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严格依法管理。
2.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切实帮扶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认真开展对育龄群众的生育、节育、不育等方面的生殖健康系列服务,积极开展以查环、查孕、查病、治病的“三查一治”活动。
4.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每个新农村建1-2个生育大院,每个村民小组建1-2个计划生育中心户。
5.继续开展村民自治工程建设,形成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
(十九)县文体局
负责抓好新农村内文体活动中心的规划和指导,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十)县科技局
1.加速科学技术宣传与普及,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2.加速农村适用新技术推广应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3.及时提供科技政策、信息,作好咨询与服务。
4.免费为农村发展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5.对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科技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扶持。
6.协助县科协抓好科技兴村工作,营造科技兴农氛围。
(二十一)县以工代赈办
1.负责搞好新农村建设与以工代赈工作的有机结合,对已实施并在新农村规划之列的以工代赈项目,加大项目实施与管理力度。
2.对新农村建设规划中无以工代赈项目的,积极向上争取项目。
3.尽力搞好新农村建设中的路、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二)县科协
1.加大科普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抓好科技兴村工作的开展,提高村民科技致富能力。
3.加强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指导,引导科技人员进入新农村建设主战场。
4.组织开展“十大农村科技能人”评选表彰活动,培养乡土人才。
5.加强农村科普宣传、培训、网络等体系建设。
(二十三)县文明办
1.指导农村加大道德建设的力度,发挥讲道德的传统优势,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逐步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健康的社会风气。
2.加强农民道德规范建设,指导各村逐步形成明确具体的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运用舆论和社会的力量,增强道德规范的约束力。
3.指导各村以农户为基础,完善标准,健全机制,扎实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十四)县民政局
指导并协助乡镇抓好“管理民主”工作,认真指导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工作,努力提高新农村农民自治能力和自我管理水平。
(二十五)县农委
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起草全县新农村建设文书资料,制定新农村建设考核标准和规划。
3.协助乡镇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反映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4.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有特色”要求,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
5.搞好工作服务,协调处理好上下级各种关系,做到上不推、下不滑,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6.认真总结,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扎实有效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十六)其他成员单位
1.切实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加大有关新农村建设的项目争取和资金帮扶力度,推动新农村建设有序开展。
2.指导并协助乡镇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和工程监管,确保新农村建设质量。
中共大竹县委办公室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3日
主题词:农业 新农村建设 职责 通知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4日
(党政网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