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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
发布时间: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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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局是县委、县政府的宣传机构,是负责大竹县广播电视节目采编、播出、传输的重要媒体,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广播电视行业的职能部门。
一、行政职能
宣传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广播电视的法律、法规,把握舆论导向。
(二)组织和指导全县的广播电视宣传,制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规划,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三)协调、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工作的改革,研究分析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四)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广播电视事业的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依法监督检查执行,并协调各乡(镇)在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事项。
(五)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和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工作。
(六)指导和推广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发利用,领导和管理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七)研究和推进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机制改革,负责全县广播电视队伍建设,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八)领导大竹广播电视台、电视转播台、乡镇广播电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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