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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
发布时间: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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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责及办公地点
(一)单位职责:
1、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2、依法组织开展对行政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和市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行政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监督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的法定标准;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的日常监督管理; 负责行政区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检查、抽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其他违反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责任人;监管行政区内城乡集贸市场出售的中药材质量。
5、承办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大竹县竹阳镇青年路361号二、三楼
联系电话:6221342,传真:6221342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职责:承办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值班、信访、保密、处事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各项资金、经费管理及固定资产、基本建设和技术装备购置的规划、审核、报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承担年度预(决)算编制、上报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管理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联系电话:6221342(传真)
2、食品安全协调监察股
职责:承担组织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及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上报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食品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承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243992
3、药品器械监督股
职责: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保健品和药品标准执行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法定标准,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制度;负责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负责监督、检查、抽验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监督工作。联系电话:6243990
4、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职责:参与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其他违反药品及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责任人;受理违反药品及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案件的举报;负责对举报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和上级布置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的调查处理;监管辖区内城乡集贸市场出售的中药材质量。联系电话:622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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