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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发布时间: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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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竹县环保局成立于1991年6月,其前身是大竹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2001年底,在县级机关机构改革中,县环保局升格成一级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环保局内设四股一室:污染管理股、建设项目管理股、政策法规股、信访股和办公室。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建立了中共大竹县环境保护局支部委员会。下设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两个事业单位。
    股室设置:
    一、大竹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办公室:
    负责人:朱旭光  职务:主任  电话:6221827
    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会议组织、督查督办、目标管理、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局机关基本建设、行政后勤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环境保护会议文件及领导的重要讲话;负责环境政务信息工作和全县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检查的组织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管理;负责环保系统的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奖惩;指导环境保护系统行政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劳动工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
    二、大竹县环境保护局污染管理股
    负责人:陈方云 职务:股长 电话:6245851
    工作职责:监督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物品及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进口固体废物许可证、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认证、机动车排污检测证、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物品进出口登记、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负责重点城镇的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以及跨地区的环境污染事故。
    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处理放射性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编制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并发布县城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环境质量报告书。
    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工作。
    三、大竹县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刘斌 职务:股长 电话:6244609
    工作职责: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各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县内重大环境问题的调研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重大以及跨行政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规划;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各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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