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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发布时间: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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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定全县公路和水陆交通行业发展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总体本局,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的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负责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资信管理;负责造价、质检、监理队伍的管理;负责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公路绿化、防汛、民勤及环保工作;负责地方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县属的国家、省、市及县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负责全县交通以工代赈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即城乡客货运输市场(含旅游、出租车及租赁运输)、汽车船舶技术检测、汽车船舶维修及配件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客运线路的审批、城市客运专线站点的设置和管理、公路水路运力调控、汽车船舶驾驶学校和公路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培育和发展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汽车客运站等级的审批、申报和运输企业资质等级的审定;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运输进行调控。

     (五)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规费征收和稽查;负责全县公路、桥梁、隧道、船闸、渡口车船通行费收取、站卡设置的协调和归口管理。

    (六)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的设计、制造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求助打捞、船舶代理;负责港口、航道、港航设施和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制订全县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重大交通通科技开发应用及推广,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八)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筹集、使用、管理交通资金;规范指导、监督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九)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行业工会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县属交通各单位领导干部及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

    (十)负责有关交通涉外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和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十二)负责全县交通战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大竹县交通局地址:建设路1187号   联系电话:622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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