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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召开效能建设监督员和监测联系点工作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监督,
5月
9日,我县召开
10个效能监测联系点和
25位效能建设监督员工作会。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县效能办主任李志坚进一步明确了效能建设监督员和监测联系点的权利、义务及工作要求。被聘请的
25位效能建设监督员包括在职干部、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个体工商户、社区居民等,他们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敢于对各地各部门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10个监测联系点是从我县
82户规模以上企业中选拔出来的,是我县重点企业和招商引资新引进的企业。监督员、监测点的主要任务是根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全县各地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听证质询,监督各单位是否按各阶段要求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工作,是否存在“三乱”行为,是否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制度规定是否得到贯彻落实等情况,并及时收集和向县效能办反馈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县效能办副主任徐相文通报了我县前阶段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重点。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高月睿就如何发挥监督作用,提升效能建设成果作了重要讲话。她要求各监测点和监督员:一是要统一思想、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当好效能建设的宣传员、联络员、监督员、评议员和研究员。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三是以务实的作风,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各种有效的办法了解真实情况,反映群众呼声,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在监督过程中,不能影响各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干涉其依法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五是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当好参谋,促进机关效能建设顺利开展。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县效能办主任李志坚主持会议并要求,效能监测联系点和效能监督员要珍惜荣誉,认真履行职责,不负组织的重托;要围绕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加强监督;要关注民生,反映民意;要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使全县的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本期责编:谢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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