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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预案
公开方式: 责任部门:  发布时间: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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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委办发[2007]21号


中共大竹县委办公室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竹县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竹县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预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大竹县委办公室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2月26日

大竹县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预案

    为妥善处置群众非正常上访,及早控制和化解非正常上访苗头,把非正常上访人员稳定在当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工作超前原则;
    (二)坚持依法维护上访人员合法权益原则;
    (三)坚持依法处理与教育疏导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耐心劝离、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
    (五)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六)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原则;
    (七)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原则;
    (八)坚持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令行禁止、责任追究原则。
    二、行为界定
    凡在我县重要会议会场,重大活动现场,上级领导下榻的宾馆、出席会议及其他活动的场所,领导视察、调研沿线及参观现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会场、宾馆、参观现场的;
    (二)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纠缠上级领导的;
    (三)煸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闹事,制造事端,威胁、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
    (四)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五)经接待仍不离去,继续纠缠、长时间滞留、妨碍正常工作秩序且教育无效的;
    (六)精神不正常,有暴力倾向又不能自控言行,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七)严重影响重要会议和上级领导来竹期间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的。
    三、领导小组职责
    成立大竹县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忠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陶先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长建、县政协副主席李志林任副组长,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掌握现场处置工作全局,负责各方面的协调指挥,确保现场处理工作圆满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处置工作组、信访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办,由县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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