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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7〕93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竹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竹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大竹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植物检疫条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达州市自然灾害救灾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竹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处置,其中Ⅰ、Ⅱ级重大生物灾害的处置,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预案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包括小麦条锈病、小麦赤霉病、稻瘟病、蝗虫、稻飞虱、农田鼠害、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四川省补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家明令禁止入境的危险性有害生物或新传入的高风险性的外来有害生物)。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立足预防,争取主动,抓早抓实,防范于未然。加大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力度。重点防治区实行统防统治,一般防治区实行专群结合,科学防治。
1.4.2依法行政,果断处置。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本着快速反应、部门协调、科学引导的防控原则积极做好防治、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尽快恢复农业正常生产和农村生活秩序。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辖区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有效地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处置。
2组织机构
2.1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农业副主任、县农业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负责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部署应急防控工作;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处置的协调;负责发布相关的新闻信息;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县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农业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科技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广电局、县救灾办、保险公司等组成。
县农业局: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灾情的调查、监测、预报和报告,及时提出灾害预警建议;制订灾害防控技术方案;检查、指导防控工作开展;指导应急防控物资的使用;协助当地做好技术培训和周边群众的宣传;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力量销毁染疫农作物和农产品。
县发改委:按照有关规划的要求,积极支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