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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公开方式: 责任部门:  发布时间: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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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预警与防控体系建设。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所需财政负担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及防治经费,监督防控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县公安局:搞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害发生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根据特殊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的封锁。
  县交通局:负责协调交通运输企业保障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物资的运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运输监管,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进入我县或在本行政区内流动。
  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科技攻关。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核查、上报和救灾资金争取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领域违规违法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农药、化肥、种子、农膜、农业机械器具及零配件)以及违规违法经营有疫情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植物产品及其他相关商品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疫情疫苗商品的行为,依法查扣查封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县气象局:负责病虫发生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及时提供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区域的气象变化实况及趋势预测信息。
    县广电局:统筹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配合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和相关防治知识、技术的宣传普及。
    县救灾办: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核查、上报和救灾资金争取工作。
    保险公司:负责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对象及时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2.3县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县植保植检站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承办县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县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起草相关文件,承办相关会议;负责发布相关新闻信息,公布各地减灾救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评估、总结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控制效果和灾害损失等;完成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2.4县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专家组
  由教学、科研及推广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农业生物灾害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提供技术咨询,提出防控、处置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
  2.5乡(镇)农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
  按照辖区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设立相应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本地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植保植检站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的实施单位,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植保植检机构实行专业测报和群众测报相结合,对辖区内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和监测,及时分析预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由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或上级植物检疫机构按有关的技术规程确认;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报告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农作物病、虫、草、鼠大面积暴发流行、非本地常见植物迅速扩大以及不明原因发生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误报、瞒报、漏报和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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