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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7〕174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竹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竹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七日
大竹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 则
1.1 指导思想
1.2 编制目的
1.3 制定依据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2.2 各工作小组职责
3 新闻发布应急响应分级
3.1 Ⅰ级
3.2 Ⅱ级
3.3 Ⅲ级
3.4 Ⅳ级
4 Ⅳ级应急响应
4.1 启动
4.2 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工作
5.2 总结评估
5.3 奖励处罚
6 应急保障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2 经费与人员保障
7 宣传与培训
7.1 公众信息交流
7.2 从业人员培训
8 附 则
1 总 则
1.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在县内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正确引导舆论,管理协调媒体,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舆论报道的主动权,及时、准确地传达党委、政府的声音,使广大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事件真相,为构建和谐大竹,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2 编制目的
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各地、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
1.3 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01]24号)、《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等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在县内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同时适用于指导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
1.5 工作原则
1.5.1 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的疑虑猜测和境内外媒体、互联网站(页)不准确的报道,积极掌握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的主动权。
1.5.2 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全县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1.5.3 严格制度,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工作规程。具有全局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由负责事件处置的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新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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