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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公开方式: 责任部门:  发布时间: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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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处置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4 Ⅳ级应急响应
  4.1 启动
  发生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后,县政府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县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处置,同时启动本预案。
  4.1.1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组长向小组成员传达省、市或县委、县政府有关精神,分析形势及境内外舆情,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各工作小组和工作人员职责。
  4.1.2 启动新闻发布方案审批机制
  发生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后,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内容,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审定。在组织新闻发布工作中,如遇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请示,并遵照指示迅速组织落实。
  4.1.3 启动新闻发布机制
  (1)按照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有关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及时、有序的新闻发布。
  (2)Ⅳ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言人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担任。
  (3)新闻发布的地点、时间及场次安排等,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发展情况而定。
  (4)新闻发布可采取新闻发布会、吹风会、发送新闻稿、应约接受记者采访、口头或书面答记者提问等多种形式进行。
  (5)新闻发布应优先安排省级、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参加。
  4.1.4 启动中外记者采访管理机制
  在获得批准或授权的前提下,有关工作小组应及时受理中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向记者提供事件的有关信息。必要时迅速设立新闻中心,并尽可能为记者的采访报道提供方便;同时加强对记者采访的组织、现场管理及引导工作。
  4.1.5 启动境内外舆情跟踪和通报机制
  有关工作小组负责收集和整理境内外舆情,汇编舆情简报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并通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
  4.1.6 启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
  迅速开展有效的互联网站(页)舆论管理和引导工作,及时封堵和删除网上有害信息。
  4.1.7 发生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后,由县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授权或指定相关媒体做好突发事件现场文字、图片、音像和影视资料的采写、拍摄工作。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县政府部门及事发地政府应积极配合和支持省级、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拍摄。
  4.2 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4.2.1 及时准确。要建立健全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新闻发布既要注重时效,又要确保信息准确。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公共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和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作后续详细发布。
  4.2.2 把握适度。新闻发布既要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又要讲究策略,认真策划,循序渐进,确保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发布要适时、适度,要有助于公众对事件的正确了解,争取更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事件的处置,消除和化解公众的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2.3 突发重点。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争取先入为主,打好主动仗。除及时发布事件造成的伤亡、损失和影响等信息外,应着重组织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妥善处置事件的情况有关部门已采取的防灾、防病和减少损失等应急措施;报道社会公众以健康平和的心态面对考验、战胜危机的信心,宣传事件涉及的有关知识。
  4.2.4 分类处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危及公共安全并造成广泛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组织新闻发布。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损害我国际形象的事件以及其他突发社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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