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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开方式: 责任部门: 发布时间: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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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预警信息的发布
县内可能发生的重大涉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由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汇总后报县政府,由县政府负责发布。
第三节 预警分级和行动
1、红色等级
指标迹象:表明突发事件威胁逼近,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战乱,或情报证实将发生武装或恐怖袭击。
行动:有关机构做好应急准备,警告有关人员减少外出或不去危险的地区。经县政府批准,有关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和授权,发布旅行警示。作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采取各种措施保护有关人员和机构的生命财产安全。
2、橙色等级
指标迹象:表明有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实可能性,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动荡。
行动:县级有关部门注意收集情报信息,跟踪事件动态,研制发生突发事件的方式、规模、影响,完善或制订应对方案,必要时经县政府批准,发布旅行建议或提示。
3、黄色等级
指标迹象:表明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增大。
行动:有关机构和人员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情报信息。跟踪事件动态,同时考虑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及初步应对措施。
4、蓝色等级
指标迹象:表明可能发生突发事件。
行动:有关机构和人员注意收集情报信息,跟踪事件动态。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一节 信息报告
县级有关部门、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涉外突发事件发生的有关信息后应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核实、了解、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对重大涉外突发事件信息,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
第二节 分级响应
根据事发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大竹县涉外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两级。
1、Ⅰ级响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
(1)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我境外国家利益、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造成境内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其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重大财产损失,并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有关国家、地区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需要迅速撤离我驻外机构和人员、撤侨的涉外事件;
(4)县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涉外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启动本预案,成立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并配合上级政府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
2、Ⅱ级响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涉外突发事件:
(1)一次事件造成2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境外国家利益、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境内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其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有关国家、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尽快撤离我驻外机构和人员、撤侨的涉外事件;
(4)县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涉外突发事件。
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启动本预案,成立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涉外突发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第三节 处置程序
1、启动
(1)发生重大涉外突发事件,由县外侨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报县政府批准,或由县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
(2)请示启动本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启动建议、参与处置的县级部门名单。
(3)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情报信息组、行动处置组、信息发布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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