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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7〕74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竹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竹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大竹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县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抗灾救灾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大竹县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及等级
本预案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我县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应急机构与职责分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观念,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大竹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
(一)防治地质灾害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局,由国土局局长杨成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国土局副局长蒋进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收集分析气象、雨情、险情、灾情、地质变化等情况,综合各方信息,及时提出防灾抢险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并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有关信息的传达沟通,协调各小组、各部门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各自承担的防治工作。(联系电话:6251893、6240719)。
(二)水文、气象组:由县气象局局长李高任组长,县水务局局长刘军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天气、雨情、水情,分析其发展趋势,及时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为决策和制订应急抢险措施、方案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
(三)物质供应组:由县发改委主任李昌权任组长,县经委主任刘应伟任副组长,成员由县财政局、民政局、林业局、商务局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救灾物资(包括粮、油、肉等)的供应,负责提供救灾抢险物资和必需的生活用品。
(四)交通、通讯、电力组:由县交通局局长庞佑成任组长,成员由县电信分公司、县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抗洪抢险的交通道路、通讯畅通(包括有线、无线通讯),保证主要部门在汛期的电力供应,负责组成救灾前线供电抢险队伍,保证及时排除供电故障;负责抢险救灾运输调度,落实抢险救灾运输车辆。
(五)治安保卫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万百勇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和调动公安、交警部门在地质灾害发生时,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抢险工地的治安和交通道路畅通,并利用公安指挥中心的通讯与各地取得密切联系,掌握情况,及时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六)抢险救治组:由县卫生局局长周钢任组长,县疾病控制中心主任罗万祥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出现险情后,迅速组织医疗人员到灾区抢救伤病员;建立前沿医疗救护点、急救中心,保证所需的医疗药物及医疗器械及时到位;组织和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发生流行性疾病。
(七)后勤保障组: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