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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公开方式: 责任部门:  发布时间: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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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6〕138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竹县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竹县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大竹县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县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
  2.2 职责任务
  2.3 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咨询机构
  2.4 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力量
  2.5 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
  3   监测预警
  3.1 预警信息
  3.2 预警分级
  3.3 预警信息发布
  3.4 预警预防行动
  4   险情分级与报送
  4.1 险情分级
  4.2 险情信息报送
  5   应急响应和处置
  5.1 先期处置
  5.2 分级响应
  5.3 应急指挥
  5.4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5.5 遇险人员安全防护
  5.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7 救助行动评估
  5.8 应急行动终止
  5.9 信息发布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调查评估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7.2 应急力量和应急保障
  7.3 宣传、培训与演习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与说明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奖励与责任
  8.4 预案解释部门
  8.5 预案生效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我县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运输事故应急行动,及时搜寻救助遇险船舶,水上设施和人员等,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达州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通航水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发生的重、特大水上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并指导全县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依法规范
  县人民政府对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多学科技术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应急机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行为。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实行统一指挥,保证各方应急力量行动协调。根据本县水上运输事故发生区域、性质、等级及实施救助所需投入的力量,实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
  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引发水上运输事故的可能。水上运输事故发生后,及时对水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损失,防应并重,确保救助。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履行县、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快速高效地救助人命。充分动用科技手段,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建立全县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反应的效能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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