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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
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取得实效。根据市效能办《关于对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达市效能
[2008]30号)文件精神,现将县级各部门开展“两集中、两到位”自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
、审批职能归并是否到位,有无成立审批股室及职能界定文件;
2
、审批股长及窗口负责人是否配备到位,是否有任职文件。
3
、审批服务项目及审批工作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是否到位;
4
、单位向窗口授权是否到位,有无授权书、行政审批专用章启用文件;
5
、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到位情况(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现场勘察、交费、制证情况,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评议率、满意率等情况)。
二、自查时间
7
月
1日至
7月
9日
三、自查要求
请县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
7月
9日前报县效能办。县级有关部门行政审批股的设立按《
大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级相关部门设置行政审批股的通知
》(
竹编委
[2008]33号)执行。
县效能办将组织督查组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大竹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
年
7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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