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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双挂钩”项目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发布时间:2011-12-22


在全县“双挂钩”项目工作推进暨业务
培训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根据录音记录整理)
中共大竹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志超
(2011年12月7日)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实施“双挂钩”项目的现实意义。“双挂钩”,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实现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建设。针对我县而言,实施“双挂钩”项目。可以有效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破解建设用地瓶颈。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加快,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在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保障经济发展必需的土地要素,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据初步统计,我县每年建设用地需求5000亩以上,省下达年度用地计划仅700亩左右。2011年,我县计划开工、在建和竣工项目252个,共需用地1.8万亩,目前核实可落实用地指标约8600亩,缺口约1万余亩;特别是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量大,如工业园区用地缺口达4000亩,西部鞋城、苎麻饰材等大多数项目因土地指标问题开工建设不足。近期,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县5.25万亩天府新区基本农田代保任务,用地指标更趋紧张;然而,土地占补指标只能在辖区内实现占补平衡,出路就是“双挂钩”工程,这也是破解城乡建设用地不足的有效途径。
二是减少土地征收成本。实施“双挂钩”项目,建新地块所占耕地可以按照农村建设用地上报征收,减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等。依据我县目前标准,每亩可减少征地费用5.67万元。
三是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各乡镇在新农村建设和新村聚居点建设过程中,用地手续可以结合“双挂钩”项目实施,实行整体审批,有效规范用地管理,取得用地手续。
四是增长地方经济实力。各地通过实施“双挂钩”项目,可以有效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速城镇化进程,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增加财税收入,增强地方经济实力。
(二)实施“双挂钩”项目的实践探索。2006年,国土资源部将四川列为5个首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省,2008年、2009年又分别批准了19个省实施增减挂钩试点。我县于2007年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截至目前,获批立项5个,立项面积4492.6亩,涉及6个乡镇、24个行政村;已拆迁复垦农户893户(占涉及拆迁复垦户的19.5%),复垦面积772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进度不快。目前,仅有二郎项目区复垦372.06亩,通过市国土资源部门初步验收,正在按要求整改,准备迎接省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其余4个获批项目区拆迁复垦面积均不足15%,进度不快,质量不优,效果不好;其他部分乡镇还未开展基础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二是群众积极性不高。个别项目区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双挂钩”项目了解较少、认识不够,推进难度较大;同时,部分群众认为挂钩拆迁没有企业征地拆迁补偿高,不愿意到安置点建房。三是规划建设不科学。部分安置点距离农民责任田路途较远,生产生活不方便,群众不愿搬迁;部分“双挂钩”项目安置点规划没有充分结合农民就业、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规划标准较低。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各项目乡镇要主动作为想办法、添措施、抓执行,该加快推进的务必加快推进,该做好动员工作的积极开展宣传动员,该实施项目申报的立即进入申报程序,确保圆满完成“双挂钩”项目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双挂钩”项目工作
(一)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已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初步验收的二郎项目区,要按照国土资源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资料,加快整改,尽快报省国土资源厅复核终验。已获批“双挂钩”项目的文星与石河、高明、八渡、周家等4个项目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拆迁复垦进度,确保项目区实施面达100%,年底前完成工程量的60%以上,力争全部完成,通过省市验收。
(二)加快编制申报项目。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和基础资料收集等工作,积极申报和编制“双挂钩”项目。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指导,对初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区,要抓紧审核编制,确保年底前完成10个以上新增挂钩项目和20个土地整理项目编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立项审批。同时,按照县委十二届第1次常委会议和县国土资源工作专题会议要求,每个乡镇至少要规划1个土地整理项目和1个“双挂钩”项目,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要按3个以上项目进行规划,确保全县按30—35亿元投资规模开展土地整理。通过土地整理和“双挂钩”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变农村面貌,掌握发展主动权。
(三)严格“双挂钩”项目质量。在“双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区内建新地块总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确保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要依照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有针对性地采取培肥地力等措施,稳步提升新增耕地产能,防止投入散、项目小、新增耕地质量偏低,以及重建设轻管护等问题。各乡镇要按照“三打破、三提高”和“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要求,本着“方便群众、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结合新村聚居点和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科学选址“双挂钩”项目安置点,合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格项目实施程序和标准,推行公开招标,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监管,确保建成“放心工程”。要充分发挥群众建设主体作用,引导群众自筹资金,自主、自愿投入建设。
三、强化保障,确保“双挂钩”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协调配合。“双挂钩”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县上将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双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挂钩”项目工作的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竹府办〔2010〕76号)要求,加大配合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县国土资源局要准确把握政策,抓好项目资料编制、立项、验收等工作,加强全程指导和有效监管。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双挂钩”项目代理业主,要成立“双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抓好“双挂钩”项目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整合项目资金。要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思路,将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路建设、水利建设、以工代赈、特困村扶贫、退耕还林、危房改造、“9﹒18”灾后重建、地质灾害搬迁、中低产田改造等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有效整合,集中使用,综合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和整体效应。同时,要多渠道吸引银行信贷、民间资本投入“双挂钩”项目,构建多元化投入体系。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严格的财经制度,严格按政策规定落实补偿资金,对涉农资金实行专款专户,确保专款专用。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完善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监督,严防专项资金挪作他用。
(四)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督查室、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及时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度,并逗硬考核。对推进进度快、建设质量高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推诿扯皮欠进度的,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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