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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四川分卷大竹篇编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6

 

竹府办〔2012〕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四川分卷大竹篇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四川分卷编纂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1〕14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以下简称《政区大典》)四川分卷大竹篇编纂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政区大典》四川分卷大竹县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委办公室)和编辑部。
    (一)编委会。编委会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魏辉才担任,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甘洪(兼任主编)、县志办主任赖信文、县府办副主任黄章伟、县民政局副局长孔祥跃、县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李彬担任(均为副主编),成员由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区划地名办主任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担任。编委会负责《政区大典》四川分卷大竹篇稿件编纂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编委会办公室。编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主任由县民政局副局长孔祥跃担任,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李书怀、区划地名办主任黄彬担任,工作人员由县民政局办公室、区划地名办相关工作人员担任。编委会办公室负责落实编委会确定的事项,指导、督促各地编纂工作,汇总、审核、上报编纂成果。编委会办公室下设编辑部,负责编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级词条和乡镇级词条的汇总、统稿和审核工作,指导乡镇级词条编纂业务。
    (三)乡镇编纂工作机构。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编纂工作机构,负责本乡镇稿件编纂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编纂体例和内容
    按照民政部的统一规定,《政区大典》四川分卷采用工具书辞条类目式编纂,按省级、地级、县级、乡镇级四个层次设置条目,我县涉及县级和乡镇级条目。
    (一)县级词条内容一般包括6个方面:一是政区概况─—政区名称来历、简称、地理位置、政府驻地、政区沿革、政区划分、人口面积和民族构成等。二是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和自然灾害等。三是经济概况─—农业、工业、商业外贸和财政金融等。四是社会发展─—文化艺术、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五是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邮政电信等。六是名胜旅游─—旅游业概况、风土人情、土特产品、风景区和名胜古迹。
每个词条控制在15000字。
    (二)乡镇级词条内容一般包括6个方面:一是政区概况─—政区名称来历、地理位置、政府驻地、政区沿革、政区划分和人口面积等。二是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和自然灾害等。三是经济概况─—农业、工业、商业外贸和财政金融等。四是社会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和社会保障等。五是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邮政电信等。六是名胜旅游─—风土人情、土特产品、风景点和名胜古迹。
    镇增加第七方面:镇区市政建设─—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和园林绿化等。重大事件和著名人物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每个词条控制在2000字。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按照国家民政部的统一安排,《政区大典》四川分卷编纂工作应在2012年年底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编纂工作安排如下:
    2011年12月,成立县编纂委员会、编委会办公室和编辑部,下发编纂工作通知。
    2012年1月,各乡镇成立编纂工作机构。
    2012年2月,召开《政区大典》四川分卷大竹县编纂工作会议,部署编纂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012年4月,各级完成本级词条的起草、修改和初审。
    2012年6月,县级完成乡镇级词条的汇总、统稿和审核工作,并将本级词条及乡镇级词条报达州市编纂工作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编纂工作的重大意义。《政区大典》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展示全国近45000个乡级以上政区综合情况的巨型百科全书,是一部由官方修订出版的具有总库性质的国情咨文参考文献,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编纂出版这样一部史无前列、涵盖古今的巨型百科全书,填补我国出版领域的空白,是传承中华历史文化的重大举措,将为国家浩如烟海的史志遗产增添一份宝贵的文化财富。《政区大典》四川卷大竹篇编纂出版,对于国内外各界人士全方位、多视角地了解我县县情、乡情,推动地区社会、经济、文化交流;对于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对于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实施各项发展措施,加强政区建设,提高施政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要切实加强对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参照县编委会的设置,成立由乡镇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与的编纂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把编纂工作落到实处。县民政局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解决编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编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业务工作来抓,落实专门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做到有人办事、有能力办事,确保编纂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确保词条编纂质量。各乡镇在组织编纂、审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民政部下发的词条样条和格式文本要求,统一编纂体例和行文风格;要严格按照总编委会办公室及丛书编辑部制订下发的编纂手册要求,统一统计资料截止时间和计量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把质量关,由编写词条的本级政府负责初审,上报县级审核,县级审核汇总后,上报市编委会复审。各乡镇将审核修改好的本辖区词条,应按时将电子版和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纸质文本上报县编委会办公室(编辑部)。
    (四)要按时完成编纂任务。各乡镇要按照编纂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周密部署,抓紧落实,按时推进,确保如期完成编纂任务。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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