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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竹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大竹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08-06-16
索引号:PF000-03003-2008-00174 文件编号:竹府办函〔200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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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函〔2008〕4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大竹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经县政府研究,现对大竹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李友轩(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田从英(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饶永军(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文福(县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刘  波(县总工会经审委主任)
            敖志轩(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股股长)
            林应东(县经济委员会政工股股长)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敖志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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