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强降雨和雷电天气的紧急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2-07-04
点击数:人次

 


竹府办〔2012〕8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强降雨和雷电天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高空切变和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7月3日到5日,我县有一次阵雨或雷阵雨天气过程,降水主要集中在7月3日晚上到4日晚上,雨量大到暴雨,部分地方可达大暴雨,雷雨时伴有短时阵性大风。为切实防范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各种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高度重视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河源县,境内虽无大江大河,但区域小气候给我县防汛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结合历年我县夏季气候特征,往往容易产生旱涝交替现象,我县救灾减灾工作面临重大考验。同时由于我县防汛设施建设欠帐大、防洪标准低,防汛工作压力较大,我县防汛工作仍然面临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把抗洪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紧急行动起来,迅速进入实战状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未雨绸缪,超前部署,确保安全度汛。
    二、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由于近期持续降水,造成土壤含水量高,强降雨极易诱发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为做好灾害性天气危害及其诱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抢险队伍和抢险装备、物质,并做好监测监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一是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立即通知相关煤矿、非煤矿山、建材企业加强防洪设施检查,尤其是对采空区上方的防洪检查,做好防洪准备;受洪水威胁的矿井,要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二是县交通部门要督促水运、长途汽车客运等行业、企业做好相关防范工作,视情况暂时停止运营。三是县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加强防雷电工作,加强检查,做好防范工作。四是县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防范,尤其是高速公路施工企业要做好防洪、防淹、防滑坡等工作;建筑企业要停止塔吊等高空室外作业。五是供电企业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由于滑坡等灾害造成线路受损,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大面积停电。六是水务部门要切实做好水库、山坪塘以及河道的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整改到位。七是县防汛办、应急办等单位要督促各乡镇搞好编织袋、救生衣救生圈、照明灯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所需。八是县水务、气象部门要加强衔接联系,及时准确预报天气,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县防洪办及时掌握气象趋势洪汛动向,及时将重要雨情的发展趋势和工作要求,向相关部门、乡镇发布,立足于防范,牢牢把握防汛主动权。
    三、强化领导、值守到位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防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进一步分解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防汛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落实到每一处隐患,切实做到权责明确、规范有序、高效推进,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一级督查一级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一把手原则上在汛期期间不允许外出,确因公需外出的,务必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书面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截至9月30日止,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