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12〕10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完成全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大竹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职能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总量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审查全县“十二五”减排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三)督促全县总量减排工作,通报减排工作进展,分析减排形势,提出需要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减排工作事项。
(四)研究减排政策与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阶段性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决定重大减排工作。
(五)组织开展总量减排联合督查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一)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副主任为召集人。总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是:确定会议议题,主持联席会议,提出联席会议职能范围内的议题和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总召集人可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县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统计局、畜牧食品局、工商局、大竹供电局、电力公司。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明确一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住建局、统计局、畜牧食品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联席会议任务分工
(一)县环保局。负责对减排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组织召开减排工作联席会议,拟定减排工作联席会议议程,牵头编制、下达年度减排工作计划,研究减排政策措施,促进减排项目的实施。建立健全减排监督检查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各行业和企业开展减排工作,争取和安排减排专项资金,定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减排考核。
(二)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制定区域、行业布局和发展规划,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县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负责牵头监督减排政策落实情况。督促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
(三)县经信局。牵头研究工业发展同工业污染减排相协调的重大问题。负责监督落实电力行业减排措施,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负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请政府关闭、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督促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污染减排。推进提高车用燃油品质。配合做好工业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四)县公安局。负责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制定并落实机动车减排措施,按规定进行机动车注销登记,科学合理控制柴油机动车增长速度。提供机动车减排核算数据,配合做好机动车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五)县监察局。会同环保部门完善环保问责制度。加强对减排工作的行政监察,对减排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责任监察。
(六)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并设立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对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监管。
(七)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和总量削减工作,制定并监督落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推进管网配套和雨污分流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相关的减排政策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生活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快发展公共交通,淘汰老旧公交车辆和营运车辆。
(九)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面源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使用效率。
(十)县商务局。负责加强机动车拆解管理和机动车以旧换新、报废淘汰工作,协助做好定点屠宰加工企业污染治理。
(十一)县统计局。做好涉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工作,定期通报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能源消耗、人口增长情况,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污染减排核算,提供有关统计数据,指导环境统计工作。
(十二)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制订并落实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计划,科学、合理控制畜禽养殖业发展规模,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小区)整合、提升、优化;监督实施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督促指导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场(小区)改进养殖方式或者实施养殖废物、废水综合治理,减排污染物。配合做好畜禽养殖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十三)县工商局。负责提供减排单位(项目)工商注册资料;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吊销已关停企业的营业执照,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排污企业不予办证和年审执照。
(十四)大竹供电局、县电力公司。负责对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停止供电,提供减排核查所需的用电能耗数据和资料。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推进减排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召集人召集。
(二)参加会议人员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通知县级各相关部门联系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或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势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落实情况。
(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互通信息、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推动我县减排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大竹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7日
附件:
大竹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林建祥 县委常委、副县长
召 集 人:陈 虎 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副主任
成 员:唐 勇 县环保局局长
华 英 县发改局副局长
潘 科 县经信局副局长
段 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超 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王晓琴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昌均 县交战办主任
王守伦 县代建办主任
何学奉 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永福 县商务局副局长
朱朝丹 县统计局副局长
刘 斌 县畜牧食品局副局长
周 涛 县工商局副局长
程建海 大竹供电局副局长
肖年鸣 大竹县电力公司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