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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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2〕114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2012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做好2012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秋冬两季是畜禽补栏的高峰季节,也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做好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秋防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大防控力度,切实把秋防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秋防工作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0月30日。
    (一)目标任务: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5%以上;继续做好奶牛和种公牛A型口蹄疫的强制免疫工作;狂犬病力争做到全面免疫,确保城镇准养犬免疫率达95%以上,农村犬免疫率达9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做到检疫四到位,提高产地检疫率,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率达100%。
    (二)工作重点: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做好炭疽、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动物防疫监管,建立健全养殖档案。
    三、多措并举,确保成效
    (一)加强集中免疫,夯实防控基础。各乡镇要继续坚持“五统一”、做到“五不漏”、确保“五到位”,确保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高密度和高质量。要按照《2012年秋季动物防疫实施方案》的规定,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大户的畜禽按免疫程序实施强制免疫,散养畜禽要采取逐村逐户的方式实施普免,对新补栏和暂缓实施免疫的畜禽要及时普查补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绝不允许出现因免疫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按照“科学计划,合理使用,杜绝浪费”的原则,切实做好疫苗的调运、保存、使用等工作;要建好疫苗台帐,规范疫苗出入库、保存和使用等环节的记录记载。要按照统一的防疫档案格式规范各种记录,规模养殖场(户)要按照以圈(舍、幢)或畜禽用途建立免疫档案,散养户要按照“一村一册,一户一页,一畜(禽)一格”建立档案,所有记录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要做好二维码耳标佩戴和免疫信息录入、上传工作,耳标佩戴率达100%。
    (二)强化疫情监测,把握防控主动权。各乡镇要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切实掌握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能力。一要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种畜(禽)场、大型养殖场监测面达100%和散养户乡(镇)监测面达100%。二要同步开展疫情普查,对规模养殖场(大户)、养殖小区、交易市场、屠宰厂(场、点)等要落实专职防疫员进行监测,要对散养户定期巡查,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严处置。三要严格疫情报告和核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动物疫情测报体系的作用,切实掌握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保证疫情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三)加强应急管理,规范疫情处置。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备好应急物资、搞好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节假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及时报告县畜牧食品局(联系电话:8850457),迅速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消毒灭源,实现消毒无死角。各乡镇要统一组织开展与免疫同步的消毒灭源工作,做到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县畜牧食品局要指导各乡镇正确选择和使用消毒药品,切实达到消毒灭源、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的目的,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同时,各乡镇在9月26日前,要对辖区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统一开展一次集中消毒工作。
    (五)加强卫生监管,严打违法行为。县畜牧食品局要加强对养殖环节的防疫监管,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完善养殖档案,规范养殖行为。要加强屠宰交易等环节的监管,严把入场检验关,严打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管,对跨省调入的畜禽,必须严格查验其耳标、检疫合格证、免疫抗体抽检合格证等证明,并逐头实施临床检查,严防外疫传入。同时,在中秋节和国庆节前夕,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动物及其产品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储藏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整顿,严厉打击逃避或抗拒检疫和贩卖病死动物及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秋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秋防工作各项要求,层层落实动物疫病防疫与检疫监管的工作责任,不断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确保秋防工作取得实效。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乡镇要及时足额落实好疫病防控经费,保证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扑杀、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根据当地防疫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动物防疫员免疫技术、疫情观测员疫情监测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调整好年龄结构,对业务素质低,身体状况欠佳的防疫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专业技术精的防疫队伍,为秋防工作提供人力保障。
(四)逗硬督查考核。秋防期间,县政府督查室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地进行明查暗访,对免疫行动组织得力、实施进度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延误时机造成免疫不落实,导致疫病暴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畜牧食品局要继续坚持全程跟踪督导制度,重点加强防疫技术指导和免疫抗体检测,对抗体保护水平较低的乡镇要及时督促补免,确保全县畜禽有效抗体保护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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