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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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1〕70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根据《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机管函〔2011〕315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
    活动时间:2011年6月11日—17日。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低碳体验活动,增强节能意识。6月14日定为“低碳体验日”,倡导机关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各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办公区域空调和照明一天;办公楼6楼(含6楼)以下电梯停开一天。
    (二)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普及节能知识。发放节能宣传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结合办公环境策划张贴,积极引导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树立绿色办公理念;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发出倡议,要求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厉行节约,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三)开展“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专题活动。张贴节约粮食宣传画、制作节粮提醒标牌,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及其他餐饮服务场所张贴,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养成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树立节俭文明的生活消费理念。
    (四)开展废旧灯管、电池回收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设置废旧灯管、电池回收箱,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联系开展回收处理活动,积极倡导循环利用理念。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专题活动。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广泛宣传我国能源短缺现状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普及节能政策法规和节能常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在节能宣传周结束后,于6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报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资办)。
    联系人:方霞  游开云  联系电话:0818-6226306

    附件∶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宣传口号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宣传口号

    1.地球村庄是我家,节能减排靠大家
    2.从我做起,争创节约型机关
    3.节能减排,机关先行
    4.节能珍惜资源,减排保护环境
    5.能源连着你我他,节能减排靠大家
    6.节约眼前一度电,点亮后代一盏灯
    7.节约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
    8.节约光荣,浪费可耻
    9.人离机停,人离灯熄
    10.资源有限,节约无限
    11.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平衡
    12.水是生命之本,节水从我做起
    13.能源是动力之本,节约煤油水电气、从现在做起
    14.勤俭节约,点滴做起
    15.给自己的明天留一点资源
    16.节能降耗从我做起,控制成本再接再厉
    17.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保护环境利国利民
    18.点点滴滴降成本,分分秒秒增效益
    19.倡导低碳办公,建设节约型机关
    20.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
    21.人人将节约,处处抓节能,事事创效能
    22.人人节能一点点,青山绿水呈眼前
    23.服务大局,细节入手,点滴节约,从我做起
    24.节能环保,机关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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