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11〕133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1年敬老月和九九重阳节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今年10月是全国第二个“敬老月”,10月5日是我国的传统敬老佳节“九九”重阳节,也是全省第23个敬老节。为深入开展“敬老月”和重阳节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推动我县创建第三轮省级敬老模范县工作,现就开展2011年敬老月和九九重阳节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今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宗旨是:“关爱老人、构建和谐”。通过开展“敬老月”和“九九”重阳节活动,深入贯彻落实《老年法》以及党和政府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努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敬老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以“敬老月”和“九九”重阳节活动及敬老创模为契机,积极投身“敬老月”活动中,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全县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和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敬老助老、从我做起”。
活动时间:20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特别要着力解决好特困、高龄、空巢、留守、病残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重阳节期间,县委、县政府将对全县老红军、老干部、百岁老人、老年知识分子、老年人和敬老爱老模范代表进行集中走访慰问。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及时召开敬老座谈会、茶话会或者敬老表彰大会,广泛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走访慰问老年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力开展敬老志愿服务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把敬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建文明城市”、“讲文明树新风”、“农村四讲”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培养志愿服务精神、弘扬尊老助老传统结合起来。教育、卫生、文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爱老奉献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军干所、老年公寓和社区老年人家中或社区老年人集聚区为老年人广泛开展义诊、义演、心理健康咨询、精神慰藉、家政服务、免费体检和生活照料等助老活动。积极组织引导社会服务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助老惠老行动。要动员社会各界深入开展尊老、敬老、助老活动,与高龄、残疾、空巢、留守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长期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扎实开展老年优待维权活动。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老年法》为契机,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重点,认真开展《老年法》和老年优待政策等涉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切实把党委、政府的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大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和普及宣传《老年法》工作力度,严防并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各地各部门要对涉老政策的落实情况,做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人社部门要认真检查落实离退休老同志的离退休金、养老金、医疗费发放和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卫生部门要督促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以及老年人就医优先、优惠政策,有效解决老年人看病贵、就医难等困难,切实解决老年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民政、老龄部门要重点核查老龄民政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低保金、五保金、医疗救助金、高龄老人长寿补助金和百岁老年人寿星补贴足月足额打卡直发和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发改、住建、文广、旅游、林业等部门要加大立项、规划、建设发展好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特别是县老年大学、县老年活动中心规划建设力度;要督促落实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进入公园、公厕、风景点、文化馆、图书馆优先优惠等政策;交通部门要切实督促落实70岁以上老年人持身份证或《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政策,严禁发生公交车拒载、侮辱老年人事件;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老年人用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商家,切实保障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要加强对涉老纠纷、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快捷审结和执行,对贫困老人、残疾、“三无”老人要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全县邮政、银行、车站、水、电、气等窗口服务单位要设置老年人优先、优惠标志或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城乡公共汽车和城市公交车要设置老年人专座。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检查辖区内开展老龄工作情况。县老龄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老年政策的落实给予督查,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积极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依托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和老年群众组织,在农村、社区深入开展面向基层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结合重阳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有影响、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运动会、联欢会、游园会、歌咏会等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五)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动员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敬老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意识。宣传老龄工作方针和“六个老有”的老龄工作目标,宣传老龄事业发展成果,宣传尊老敬老、老有所为的典型,宣传老龄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各级党政、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老龄工作、敬老助老的良好风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阵地,制作敬老公益广告、悬挂敬老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老年法》等涉老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将敬老月的宣传报道纳入全年总体计划,广电部门要开设敬老专栏、专题、专版,制作敬老典型专题片,加大敬老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受益群体覆盖面;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中开展“读敬老书、做敬老事、写敬老文”活动,积极举办演讲赛、征文赛、诗朗诵、敬老报告会和为老年人做好事等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敬老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再掀全县老龄宣传高潮,增强全社会的老龄和敬老意识,激发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要进一步扩大参与范围,强化参与力度,各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服务窗口行业要广泛组织敬老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社会组织特别是涉老社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带动更多的组织和个人投身于敬老助老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作为促进代际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敬老月活动中。各老龄委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敬老月”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活动,做到分工明确,协调配合,把敬老月和重阳节活动推向纵深。今年是创建第三轮省级敬老模范县检查验收关键之年,省政府要组织检查,各地要高度重视敬老月和重阳节活动,大力推进创建工作,推动全县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强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宗旨,突出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创新特色,本着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的原则,动员全社会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多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切实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怀和温暖。各地各单位在组织活动时务必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细化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敬老月和重阳节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于2011年10月23日前将活动情况报送县老龄办(联系人:彭焱,联系电话:0818—6236184)。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