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县政府重点工作新闻媒体监督活动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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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1〕26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1年县政府重点工作新闻媒体监督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督查督办工作实效,促进政府工作公开、透明、高效运转,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1年县政府重点工作新闻媒体监督活动。现就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主要内容
    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电视台及相关责任部门配合,以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第九次全体会议所安排的重点工作和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十件实事、民生工程等为主要内容,在每月15日前制作一期督查督办专题节目,并于当月20日前在大竹电视台播出。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媒体监督的自觉性,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支持并虚心接受舆论监督。要积极响应媒体监督,对反映出来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要在节目播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整改意见,并尽快予以解决和纠正。
    县政府督查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将视其情况进行效能问责。

    附件:2011年县政府重点工作新闻媒体监督活动安排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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