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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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1〕3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年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7号令)、《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等规定,现就做好我县2011年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遏制职业危害事故、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标,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有效治理职业健康防治薄弱环节,减少职业危害,保障生命健康。全年职业危害申报率比2010年提高50%以上;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80%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比2010年提高30%以上;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100%,整改复查率100%;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率,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控制效果评价率、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率明显提高,确保全县职业健康防治形势稳定好转。
    二、明确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将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列入议事日程,配合县安监局对本辖区内企业职业危害现状进行摸底排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职业卫生规定。
    县安监局:按照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2010〕104号)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27号令)要求,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
    县卫生局:加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档案,配合安监部门处理职业卫生事故,做好企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工作。
    县人社局: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检查、纠正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行为;及时办理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工伤和社会保险。
    县总工会:纠正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健康合法权益的行为,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保障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搞好申报工作。各乡镇配合县安监局,在2011年5月前,摸清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冶金、建材、木质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职业危害存在和分布底数,10月前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准备工作,确保职业危害申报率比2010年提高50%以上。
    (二)加强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做好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宣传,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控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县安监局要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确保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从业人员培训率达80%以上。
    (三)强化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要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针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有序推进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工作,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惩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职业卫生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析职业卫生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二)健全机构,提升水平。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明确监管机构和人员,落实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要进一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有关业务培训,尽快熟悉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标准规范和专业技术知识,重点掌握职业安全健康形势、任务、要求,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概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类别、危害机理及识别、评价和防治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程序,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努力提高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水平。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本辖区本部门职业病防治问题,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全县职业卫生形势稳定好转。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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