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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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0〕17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201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当前正值动物补栏和调运高峰,也是动物疫病高发季节,防控任务异常艰巨。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做好物资储备、人员调配和防疫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全县春季防疫工作从2010年2月20日起至4月20日全面结束。
    (一)目标任务。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牲畜免疫标识佩戴率、畜禽免疫档案建档率和畜禽圈舍消毒面均达100%;疫情监测面达100%。检疫工作做到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人员素质、仪器设备“四到位”,定点屠宰场(点)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认真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强奶牛结核病和狂犬病的监测和净化;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强化集中免疫,提高免疫质量。一要落实防控工作经费。切实解决强制免疫劳务、器械、消毒、免疫反应死亡补偿等经费。二要扎实开展好集中免疫工作。对农村散养畜禽,采取集中人员逐户、逐社、逐村整体推进的办法开展免疫注射工作。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要在防疫人员现场监督下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新补栏和暂缓实施免疫的畜禽要及时做好补免。三要加强技术培训。强化技术指导,特别要做好村级防疫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免疫注射技术水平,确保辖区内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100%。四要完善免疫档案,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对已免疫的猪、牛、羊要统一佩戴二维码免疫标识,建立免疫档案。各项数据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五要加强疫苗管理。县、乡镇动物防疫站要建立健全疫苗使用登记台帐,规范疫苗出入库、运输、储存、使用登记制度,切实做到“用苗有计划,保管有设施,领用有记录,免疫有档案,报废有审批”。六要做好免疫效果监测。集中免疫行动结束后,县畜牧部门要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新城疫免疫抗体监测。
    (二)强化疫情监测,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大户)、活畜禽交易市场和历史疫区等重点场所的监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一旦突发疫情,要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疫情,确保“有病不成灾,有疫不流行”。
    (三)加强边境防控,确保万无一失。针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边界地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等疫病的防控工作,严防外疫传入。县畜牧部门要加强畜禽引种管理,严格引种审批和隔离观察制,做好全程监控,并按规定实施加强免疫。
    (四)推广健康养殖,强化消毒灭源。各乡镇要积极推行以适度规模养殖为主导、标准化饲养为基础的畜禽健康养殖模式,引导养殖农户改善生产、防疫条件,加快生态养殖小区建设,不断提高适度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养殖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畜禽运输车辆和农户圈舍的预防消毒工作。
    四、加强督查,逗硬考核
    春防期间,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畜禽防疫工作开展督查。对免疫行动组织得力、实施进度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延误时机造成免疫不落实,导致疫病暴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县畜牧部门要继续坚持全程跟踪督导制度,重点加强防疫技术指导和免疫抗体检测,对抗体保护水平较低的乡镇要及时督促补免,确保全县有效抗体保护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督查情况和抗体检测结果将全县通报。
    各乡镇春防工作情况请于2010年4月25日前报县畜牧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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