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十件实事进行重点督办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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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0〕20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10年十件实事进行重点督办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县政府重点工作督办要求,现将《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十件实事”目标任务分解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十件实事顺利完成。县政府督查室将常年跟踪,适时开展督查,请相关实施单位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十件实事”完成情况书面报县政府督查室(联系人:胡伟,联系电话:6242500)。

附件:2010年“十件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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