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10〕3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10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0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0年,全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十六字”发展思路和“四大目标”,牢牢把握“促转变、促创新、促发展”工作基调,按照“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三大主题、着力一个加强”工作思路,奋力推进全县就业和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主要目标
(一)促进就业完成“32543”目标: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2000人,其中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完成“612252”目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0000人、100000人、20000人、20000人、5000人以上,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达2亿元。
(三)职业技能培训完成“82396”目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800人,创业培训20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0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就业率达60%以上。
(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完成“1319”目标: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劳动保障监察面达用人单位的3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100%,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
(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目标,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坚持“统一标准、规范服务、便民利民、扎实推进”的原则,加快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升全县50个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3年内完成全县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围绕“一条主线”
围绕“劳动保障民生工程”这条主线,把谋民生、保民生、利民生始终贯穿于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之中。
(二)突出“三大主题”
1.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1)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继续落实中央、省、市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各项政策,保持就业政策与财政、税收、货币等宏观调控政策相协调。全面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五缓四减三补贴”等新政策,大力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服务业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注重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的带动作用,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2)大力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认真开展创业培训,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长效机制,全年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达到500万元,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创业作用。
(3)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低收入群体和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通过强化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措施多渠道帮助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4)切实抓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工作。以新成长劳动力储备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为重点,继续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逐步完善覆盖城乡、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培训实效。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年组织各类培训1万人次。
(5)努力做好农民工工作。以“稳定规模、调整结构、狠抓培训、提升素质、注重维权、强化服务”为着眼点,大力实施劳务精品战略,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落实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和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
(6)抓好公共就业服务。继续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系列专项活动,帮助城乡劳动者就业。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拓展和完善服务功能。清理整顿非法中介,加强职介机构监管。
(7)抓好充分就业社区(小区、镇)创建活动。在竹阳镇创建充分就业镇的基础上,着力打造“老公园”、“巴蜀邑城”充分就业小区,工业集中区充分就业园区和“大学生创业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
2.全力推进社会保险工作
(1)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全力抓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继续做好社会保险费稽核清欠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积极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严格把握标准,全面落实政策,完善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方便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及转移关系。
(3)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切实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尽快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着力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落实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和门诊统筹制度,将参保人员小病、常见病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4)认真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程,全面推进建筑行业和商贸、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业的农民工参保。重点推进高风险企业全员参加工伤保险,推进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参保。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5)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巩固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研究制定新措施,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继续组织开展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覆盖面达到50%以上,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保基金优惠利率政策和通过转存定期存款提高基金收益的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预算工作,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强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1)抓好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抓好全县各级各类用人单位业主及劳资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各类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
(2)创新劳动监察执法方式,拓展劳动监察执法领域。指导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非法职业中介、欠薪逃匿、阻挠监察等违法行为。继续抓好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等专项工作,妥善处理各类违法案件。进一步完善部门(组织)协调机制,着力加强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
(3)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建立健全乡镇、社区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推进仲裁实体化建设。进一步改革庭审方式,改进办案方法和手段,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处理效率。加强仲裁员和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
(4)抓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为契机,全面推进全县各类用人单位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促进各用人单位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参加社会保险。
(5)抓好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和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办理的工作体制。制定落实领导定期接访和组织机关干部下访工作方案,继续实行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强化信访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工作。加强综治、维稳和应急处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建立健全定期分析制度,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及时发现和化解涉劳隐患。
(三)着力“一个加强”
着力加强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建成一支有大局观念、事业观念、服务观念、廉洁观念的干部队伍。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确保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村、社区配备劳动保障协理员(由村委会、社区副主任兼任),为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强力支撑。巩固和提升全县50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