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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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9〕73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维护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切实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06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09]1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解决大班额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全县中小学大班额现象普遍,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的身心健康,已经成为中小学安全稳定的一大隐患。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全县现有教育资源短缺、学校规划布局不够合理、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不够规范等因素。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大班额问题的危害性和解决大班额问题的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解决大班额问题的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重点解决特大班额,从严控制新生班额,逐步化解大班额等手段,力争在3年内基本解决全县大班额问题。
    (二)具体目标
    1.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必要的过渡手段,消除现有70人以上的特大班额。
    2.从2009年秋季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班额人数应控制在城区(含县城)65人、农村60人以内,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额人数应控制在65人以内。到201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单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小学45人、中学50人、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56人以内)。
    3.力争到2011年底全县中小学班额基本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建立起控制大班额的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学校根据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适度降低班额标准。
    三、解决大班额问题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科学统筹,明确责任,加强学校建设和教育资源配置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成立大竹县专项治理大班额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县发改委、财政、编办、规划建设和教育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解决好学校规划、校舍改造、资金投入、教师配备等方面的问题,为解决超大班问题创造必要的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目标要求,牵头做好辖区内学校规划方案的制订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目标要求按期实现。
    2.加强城镇学校规划建设,扩大城镇学校容量。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镇发展的总体规划,科学制订和调整城镇学校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及时新建和扩建必需的中小学校。按照建一流中等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发展速度,由县教育局牵头,县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密切协作,力争2010年启动北城新区规划中的1所小学建设。同时,加快幸福街小学老校区拆迁后还建的新教学楼、县职中新校区、东柳中学扩建等建设步伐;加快大竹中学莲印校区和大竹二中建设,启动大竹县胜利街小学的迁建方案;强化城区其他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确保城区学校容量满足县城学龄人口不断增加的需要,切实解决县城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民办学校校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分担“大班额”的压力。
    3.合理布局农村校点,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认真规划和调整农村学校校点。学校校点设置要保证学生上学单程行走不超过1.5公里或单程行走时间不超过1小时。初中要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安排农村教育各种项目资金,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师资水平,加大城镇教师支持农村学校的力度,全面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使广大农村孩子能就近接受良好教育,缓减城镇学校压力。
    (二)突出重点,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严格学校招生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区各小学、初中按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合理配置学校生源,并做到相对稳定,各校严格按照所属招生范围招生,严格按照省规定标准(小学45人、中学50人、省级以上示范普通高中56人以内)分年度逐步从严控制新生班额,逐步化解原有班额。同时,要认真做好生源预测、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制订切合各校实际的招生计划,合理确定各中小学校生源范围和在校生规模。还要加强中小学校招生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坚决防止超过学校校舍、师资等办学条件的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招生规模的行为。
    2.严格学生学籍管理。规范转学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转学手续,防止随意转学插班,减轻城区优质学校的就学压力。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对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中小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学生,确需转学的必须到县教育局履行转学手续,防止随意转学插班。转学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凡无正当转学理由的转出学校可拒绝出具转学证明,无转学证明的,任何学校原则上应拒绝接受。
    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县城建成区内的公办小学一律不得占用义务教育资源举办幼儿教育,从2009年秋季起,各幼儿园招生必须控制在年满三周岁以上,青年路小学、自由街小学不得再招收幼儿园新生。城区各小学取消学前班工作从2009年起做好宣传,2010年秋季全面停止招收新生,各校原有的学前班学生必须在两年内消化,做好善后事宜。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应严格遵守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不得扩大择校生人数;禁止占用学校教育资源举办补习班。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在解决大班额问题的过渡时期,尤其要高度重视并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校舍及电器、电线、通风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对学生集中的楼道通道和集体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安排人员进行值守,作好疏散学生的安全引导工作。同时,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逗硬考核,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中小学校班额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校班额变化情况。对本地存在的大班额情况及时如实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的工作列入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凡因工作不力、造成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从而引发安全稳定等严重问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大竹县专项治理大班额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大竹县专项治理大班额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洪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永霞(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  燕(县府办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饶胤国(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昌权(县发改委主任)
            李  琼(县财政局局长)
            陈其铭(县人事局局长)
            李道军(县教育局局长)
            杨成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和志(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志坚(县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由李道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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