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9〕96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竹县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城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竹县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日
大竹县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县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步伐,提高园林绿化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省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深刻认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在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以及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大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与社会条件。
二、总体要求
县级各部门、城区各乡镇要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全面提升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水平结合起来,一方面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我县园林绿化工作质量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从积极开展“拆墙透绿”工作入手,针对县城园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工作,实现全县城市园林绿化面貌有较大改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的政治目标,基本达到《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园林(庭院)绿化综合治理标准》,为顺利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任务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目标任务
(一)全面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和名木古树保护工作,巩固现有园林绿化成果。
(二)集中开展县城建成区内一般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的“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屋顶增绿”工作,重点抓好“拆墙透绿”工作。因保密、安全等特殊需要的单位则应进行外墙垂直绿化处理,基本实现单位、小区绿化与社会共享,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社会效益。
(三)集中清理树干和植物叶面残留的灰垢,清理绿地内的垃圾杂物,以及公园水体中的漂浮物等。
(四)集中检查城市绿地的管养护状况,对缺株死树和损伤的灌木、草坪等进行及时补栽或更换,确保没有裸露土壤。
(五)集中检查相关园林设施(道路、灯具、座凳、景观小品等)的保养情况,确保各类设施完好、清洁、整齐。
(六)集中改善城市重点地段园林绿化的景观效果,达到乔灌花草配置合理、层次丰富、色彩搭配协调统一的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2009年8月10日前为准备阶段,应做好园林绿化工作集中整治的调研、计划和动员部署工作,重点对各单位“拆墙透绿”的技术手段、实施效果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二)2009年8月10日—9月1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按照预定计划开展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县城园林绿化工作中与城市居民生活直接相关的突出问题,基本完成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的“拆墙透绿”工作及“见缝插绿”、“屋顶增绿”工作。
(三)2009年9月10日—9月3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在9月25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报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及工作任务,以崭新的城乡面貌迎接国庆60周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县城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将推进我县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
(二)摸清家底,加大投入。竹阳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在既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县城园林绿化的调研、统计工作,摸清家底、分析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行动;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资金,落实人员,采取集中清理、加强巡查、充实管理养护队伍等方法限期整改,努力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质量和管养护水平。
(三)督促检查,考核问责。县规划建设局要按照《城乡园林绿化综合治理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对全县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并跟踪督查整改结果。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严重滞后,整改不力,未完成整治目标和相关任务的单位和人员,与县治理办、监察局一道,将按照《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政过程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严格实施问责。
附件: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考核标准
附件:
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考核标准
为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水平,依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园林(庭院)绿化综合整治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15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发展城市园林绿化的精神,制定了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园林(庭院)绿化综合整治标准》的相关制度或指导意见(5分)。
(二)根据本次城市(县城)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实施计划和工作细则(5分)。
(三)领导重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5分)。
其中,机构健全得1分、职责明确得1分、管理规范得1分、经费落实得2分(根据当年财政经费预算与划拨单)。
二、拆墙透绿(15分)
(一)一般行政与企事业单位按可改造外墙的总长度计算,总分10分。其中,完成90%以上拆墙透绿任务的得10分;在此基础上,完成任务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二)监狱等特殊单位的外墙按应进行绿化处理的外墙总长度计算,总分5分。其中,完成90%以上绿化处理任务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完成任务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三、绿地卫生(15分)
(一)树干和植物叶面清洁状况总分5分,有1处明显污损或残留灰垢扣1分,扣完为止。
(二)绿地内的清洁状况总分5分,有1处粪便、垃圾和其他杂物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园林水体的清洁状况总分5分,有1处水面垃圾或漂浮物扣1分,扣完为止。
四、植物管护(15分)
(一)全面开展名木古树挂牌保护总分5分,遗漏1处扣0.2 分;因保护不当致死1株扣2分,扣完为止。
(二)乔灌木完好程度总分5分,有1处缺株死树扣1分,有1处明显破坏或伤损扣0.2分,扣完为止。
(三)草坪地被完好程度总分5分,有1处裸露土壤扣1分,有1处明显破坏或伤损扣0.2分,扣完为止。
五、设施管理(15分)
(一)设施完好程度总分8分,有1处设施破坏或使用功能明显受损扣1分,扣完为止。
(二)设施清洁程度总分7分,有1处明显污损或残留垃圾扣1分,扣完为止。
六、重点地段绿化景观(15分)
(一)乔灌花草配置合理、层次丰富,总分8分,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打分。
(二)花坛图案清晰、色彩搭配协调统一,总分7分,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打分。
七、专业队伍建设(10分)
落实了园林绿化专业队伍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且有相应的规划、建设、管护等管理制度得10分,无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各扣3分,无规划、管护和日常巡查制度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