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9〕8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春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春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达市安办〔2009〕6号)转发你们,请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县道路交通安全暨春运工作会议及全市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安排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此次检查从即日起至1月22日结束,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于1月24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春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达市安办〔2009〕6号
(二○○九年一月七日)
根据2008年12月22日全省、全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办《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达市安办〔2008〕71号)冬春季节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着力抓好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商贸服务、消防、特种设备、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市安委会决定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组和专业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以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1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活动采取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检查由市安监局组织进行(检查分组见附件)。专业检查由市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进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由市安监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由市公安局负责;水上交通、道路交通源头管理由市交通局负责;铁路由达州火车站负责;民航由河市机场负责;建筑施工由市建设局负责;商贸服务由市商务局负责;电力由达州电业局、市电力公司负责;特种设备由市质监局负责;民爆器材由市公安局、市商务局负责。
三、检查内容
综合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12月22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情况;“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专业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冶金、商贸服务、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及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的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检查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四个结合:一是专业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二是市检查与县(市、区)检查相结合;三是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四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以暗访为主和听取汇报与实地抽查、以实地抽查为主的方式开展工作;综合检查不取代市级相关部门开展的安全专业检查。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要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春节期间检查不间断。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与有关县(市、区)政府及部门交换意见,书面提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各检查组于1月31日前将检查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安办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
附件:
综合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周先文(市安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组员:邹 云(市安监局机关党委书记)
潘小波(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检查地区:通川区、万源市
第二组
组长:陈德清(市安监局副局长)
组员:陈自强(市安监局煤监综合室主任)
董 伟(市安监局煤监综合室副主任)
检查地区:达县、宣汉县
第三组
组长:游志明(市安监局副局长)
组员:唐建忠(市安监局三科科长)
符 胜(市安监局四科科长)
检查地区:渠县、大竹县
第四组
组长:彭 玮(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组员:王安渠(市安监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符云生(市安监局二科科长)
检查地区:开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