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9〕28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补充下达2008年通村公路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补充下达2008年通村公路计划,凡是列入县级规划的村级公路按照10万元/公里的标准进行补助,在县财政资金中统筹安排。请各相关乡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质量,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一、中华乡中华村明德路5公里。
二、四合乡张四路四合段4公里。
三、张家乡张四路张家段4公里。
四、石子镇石子场镇至袁垭口(垫江交界处)12公里。
五、四合乡石牛村从县道竹石路岔路口至肖家湾4.8公里;先进村四合乡场镇口至先进村交界处1公里。
六、清水镇偏岩村至渠县交界处0.4公里;拱桥坝村办公室至第五村民小组1.5公里;国道210至拱桥坝村岔道口10公里;老书房村第三村民小组至第四村民小组1公里。
七、童家乡梅子村从童家乡场镇至沙坡4.1公里。
八、高穴镇月光村至中和乡交界处1公里;大山村猴儿岩至狮地坪1公里。
九、欧家镇大堰村张家作坊至杨家湾1公里;竹广路大堰村至高硐村4.6公里。
十、庙坝镇华山村至广安交界处5公里。
二○○九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