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竹县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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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9〕2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竹县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竹县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九日       

 

大竹县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方案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宣传、普及和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激发全社会的维权热情,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增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影响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不断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目标,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的主题,坚持既隆重热烈又注重实效的原则,扎实开展好“3•15”系列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09年2月16日至2009年3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调查座谈活动。一是在大竹县东柳乡、石河镇、庙坝镇、高穴镇共80户农村居民家庭中,开展农村家庭消费状况及预期的调查活动,充分了解、掌握农村居民消费现状和预期。二是在全县范围内按照家庭收入、职业、年龄等不同条件,选择20名不同层面的农民代表,围绕涉农定向贷款、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就业和农村居民家庭消费产生了哪些主要影响等议题进行座谈。
    (二)宣传动员活动。一是以电视字幕、发送短信、印制双色“3•15”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宣传“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内容和意义;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指南;家电下乡、农技下乡、农用车下乡等政策;消费警示、消费知识、消费常识、投诉指南;诚信单位名单;获得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名单等。二是县政府分管领导发表“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电视讲话。三是结合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维权林”。四是县消委会与名优企业、诚信单位合作,在新华广场悬挂统一制作的内容为“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口号的红底白字横幅;各消委分会在主要场镇悬挂宣传横幅,为“3•15国际消费权益日”营造氛围。
    (三)主题宣传暨家电下乡进新农村活动。由县工商局牵头,海尔家电专卖店承办,组织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暨家电下乡进新农村活动。
    (四)创业发展培训活动。县消委会、就业局联合开展一次返乡农民工创业发展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包括:如何签订门市租赁合同、办理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的程序,办理营业执照需具备的前置许可条件等。
    (五)总结授牌活动。3月12日上午,在新华广场召开由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参加的2009年消委工作会。一是总结2008年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二是对大竹县诚信单位进行授牌,公布大竹县2008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守重企业名单,公布四川省“三化”管理省级示范市场名单,公布大竹县获得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和商标名称。
    (六)咨询展示活动。3月12日上午,各职能部门在新华广场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投诉、假冒伪劣商品曝光等活动;组织大竹县名优企业进行企业文化和商品展示活动;举行以“消费与发展”为主题的大型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文艺演出。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是净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策划,科学运作,确保“3•15”系列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方式,突出特色。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取行政部门指导、行业组织联手、新闻媒体造势、广大群众参与的方式,创造性地开展纪念活动,使活动特色鲜明、重点突出,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县消委会工作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蓬勃发展。
    (三)分工协作,确保实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的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并强化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力推进,使今年的“3•15”纪念活动更有声势、更有效果。同时,县消委会成员单位的活动总结务必于3月15日前报县消委会秘书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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