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8〕15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关于部分扩权试点县(市)反映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办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关于部分扩权试点县(市)反映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办理情况的通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
关于部分扩权试点县(市)反映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办理情况的通报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今年以来,部分扩权试点县(市)就扩权试点工作反映了有关问题和建议,我们及时进行了办理并报省领导审定同意。现将有关部门回复意见通报如下。
一、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问题
(一)关于建立扩权试点县(市)财政收入和可供财力同步增长的考核机制问题。
省财政厅意见: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是地方可用财力增长的基础,现行财政体制及税收收入分享机制较好地保证了地方财政收入与可用财力的同步增长。今后省财政拟进一步完善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办法,激励各地提高税收收入比重,促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与可用财力的同步增长。
(二)关于取消或降低扩权试点县(市)项目配套经费比例,加大省上投入比例,省上对新出台的应由市级财政配套的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配套问题.
省财政厅意见:实行扩权试点改革后,按照扩权试点财政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2006年原市本级对扩权试点县(市)的基数性专款(包括政策性规定的市级配套资金)及2007年新增基数性专款已由相关市划转给扩权试点县(市)。今后扩权试点县(市)事权范围内的支出责任将主要由省和县分别承担,原则上对扩权试点县(市)新出台的专项资金市级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分担。
二、烟草、盐业、石油、电信、邮政、移动、新华书店等营业机构税收征管问题
省国税局意见:(1)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县上的烟草、盐业、石油、电信、邮政、移动等营业机构如不具有法人资格,则应依法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如具有法人资格,则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2)为支持连锁经营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根据该文件精神,省国税局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税局关于四川新华书店集团文轩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缴纳增值税的批复》(川国税函[2004]243号),明确文轩连锁的增值税统一由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征收,各区县级主管国税局不再负责征管。文轩连锁各分支机构所在县区应得的财政返还,省财政厅以《四川省内跨地区连锁经营、集中缴库企业税收分配办法的通知》(川财预[2007]181号)予以了明确。
省地税局意见:2008年起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严格控制总分机构汇总缴纳的范围。
三、健全金融支持机制问题
(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扩权试点县(市)开设营业网点问题。
四川银监局鼓励和支持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成本可算、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在扩权试点县(市)设立营业网点,逐步完善县域金融体系,增加对县域经济的金融供给,改进对“三农”的信贷服务。
(二)关于允许扩权试点县(市)依法建立村镇银行问题。
四川银监局按照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的要求,在银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正在全省稳步推进各类新型农村银行机构的组建工作,支持试点县(市)设立村镇银行。
(三)关于放宽国家商业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条件,允许一些无形资产作为贷款抵押或担保问题。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认为,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和《 担保法》 有关抵押、担保条件,就可向银行申请贷款。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一贯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信贷产品创新。
(四)关于增加小额贷款和就业贷款问题。
四川银监局要求银行机构按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改进信贷服务,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和就业贷款业务,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和新增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人行成都分行表示,下一步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发挥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用。一是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范围,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高校毕业生。二是适当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三是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创新贷款管理模式。四是认真按照《 四川省信用社区建设试点实施意见》要求,加强部门协调,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稳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的联动机制建设。
扩权试点县(市)有关方面应与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强沟通,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支持.
四、创新土地利用机制问题
(一)关于对扩权试点县下达新一轮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和年度用地计划予以倾斜问题.
省国土资源厅意见:实行单列,由省统筹安排。
(二)对符合产业政策的用地项目,在省级机动指标中统一调配解决问题.
省国土资源厅意见:对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所需的指标,可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省管计划指标中统筹解决。
(三)建立试点县(市)土地审批快速通道问题。
省国土资源厅意见:对非重点项目用地,扩权试点县(市)的用地报件应与其他市(州)县一样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四)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原15%的市级分成下划给扩权试点县(市)问题。
省国土资源厅意见:此问题在川府发[2007]58号文中已作了明确规定。
五、县级财政省审计和县级干部离任市审计问题省审计厅复,今年3月6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人事厅、省审计厅5部门召开了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就扩权试点县(市)中市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议定:扩权试点县(市)市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由当地市委组织部向市审计局委托,市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如其中有属省审计厅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由接受委托的市审计局向省审计厅提出授权审计申请,省审计厅按规定进行授权。市审计局对审计厅授权审计事项的审计处理,应事先征得审计厅同意,并将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厅。该议定事项已形成会议纪要于3月14日下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