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8〕162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保障农村供电用电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7月以来,我县境内相继发生农电、电力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惨痛,令人反思。为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电力部门安全供电和人民群众安全用电,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电力行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近两个月来,因自然灾害和违规操作引发多起农电、电力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全县电力行业安全工作在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整改、网线规划及改造、用电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让人警醒和深刻反思。加之目前全县农村电网低压线路中尚有40%左右为上世纪80年代铺设,老化、损坏严重,不少地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刻威胁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电力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添措施,落实责任,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管。县电力部门要和各乡镇密切配合,将日常巡查和风雨雷电天气情况下的紧急巡查相结合,落实专人负责,迅速对供区内的电力网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线、一杆,不漏一村、一组、一户。对电力线路附近存在障碍物,构成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排除障碍;对原线路规划不合理,易造成短路、断路的,要重新合理规划,及时搬迁。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条件进行整改的,务必立即整改,彻底排除安全隐患;暂时无条件进行整改的,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待条件成熟后,及时整改排除隐患。同时,每个居民小组要明确1名村民为电力安全员,负责本组日常电力网线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电力部门处理。
三、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县电力部门要抓紧制作安全用电常识等宣传资料,迅速印发广大用户或入户上墙,并与县宣传、广电部门密切协作,通过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滚动宣传用电常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把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带进学校、课堂和教材,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安全用电意识。
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及电力部门要把电力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政府督查室要牵头组织县安监、水务、国资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通报。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