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函〔2016〕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根据《大竹县2016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竹府办函〔2016〕29号精神,今年我县将启动实施10个继续教育中心项目建设。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继续教育中心。
二、申报范围
重点围绕继续教育中心阵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资源开发、开展培训、课程设置等方面进行申报,具有推广价值。
三、申报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继续教育中心申报材料经乡镇(街道)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每个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
四、评审办法
(一)申报项目由县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遴选,最后报县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确定实施的项目建设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县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申报时间
2016年9月20日至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大竹县教科局职成股,联系人:刘君,电话:6236361,邮箱:602265389@qq.com。
附件:1.2016年继续教育项目建设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
附件1
2016年继续教育项目建设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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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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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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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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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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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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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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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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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
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不少于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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