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校舍危改资金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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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8〕123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学校校舍危改资金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及危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现就加强学校校舍危改资金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校危改资金检查整改。县教育局、财政局要全面清理清查2005年以来中央、省、市、县投入到各级各类学校的危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未按规定使用的项目和资金,尤其是该用于D级危房改造的项目和资金而安排用在了其他项目上的,务必于7月底前整改完成。县审计局要对2005年以来各级各类学校的每一笔危改项目资金进行逐笔审计复核,要坚持原则,查清查实。县监察局要严肃查处校舍危改项目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县检察院、法院对校舍危改项目的违法案件要速侦速办,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二、再次检查复核校舍安全隐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认真报送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通知》(达市委督[2008]42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好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工作。排查结果要经学校校长、乡镇长、普查组成员、教育局局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层层签字把关,凡因瞒报、漏报、错报、误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乡镇对还未进行排危整改的危房校舍要做好安全监管,落实相应的安全过渡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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