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大春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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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8〕12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大春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大春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08〕284号)转发你们,并请农业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工作督促落实。


                               二○○八年七月十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大春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08〕284号
(二○○八年七月四日)

    加强农业病虫害防治是确保农业稳产增收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市已进入大春作物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期。现就加强大春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遭受了罕见雨雪冰冻灾害、“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局部暴雨灾害影响,全市农业生产遭受一定程度损失。为确保全年农业生产既定目标的圆满完成,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大春作物田间管理已成为今年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但目前稻瘟病、稻飞虱等重大病虫害已陆续在我市发生,预计2008年全市大春作物重大病虫害将偏重发生。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落实责任,迅速行动,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抓好大春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病虫灾害损失,为实现全年粮食丰收、确保生态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落实措施,科学防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谋划大春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一是以水稻病虫害为重点,尽快摸清各类病虫害发生危害实况,制订完善大春病虫害防治方案。二是切实加强对病虫害的监测,落实防治区域,科学规划防治面积,及时发布准确的防治预报信息。三是组建应急防治机防队伍,切实提高防治工作的机械化程度,保障流行性病害和迁飞性害虫的防治效果。四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各县(市、区)和各乡镇要实行领导分片、包片,一般干部驻村、驻点,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防治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确保把主要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3%以下。
    三、搞好协作,强化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打赢大春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攻坚战。新闻媒体要加大大春病虫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财政部门要为大春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农业、农资部门要组织调剂高效对路的农药、药械等,保证防治需求;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专题天气预报信息,指导农民抓住晴好天气开展防治。农业、工商、质监部门要深入开展防治用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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