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8〕13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8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今年是贯彻实施《大竹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年)的最后一年,大力推进档案法制建设,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势在必行。为此,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级部门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定于今年7月至9月进行。其中,7月11日至7月13日由各单位自查;7月14日至9月30日,由县档案局及相关部门组织人员重点抽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了解《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档案局〈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05]103号)和2006年2月18日国家档案局公布施行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存在的问题。
(二)2007年度文书、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如期完成年度立卷归档任务、有无积存档案、归档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档案整理是否符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所使用的档案用品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要求,在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的工作中,是否完成《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编制。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对在这次检查前已安装使用档案管理软件,初步建立了计算机查询、检索体系的单位,主要检查机读文档目录的数据录入和日常应用情况;对至今个别未安装档案管理软件的单位,重点检查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是否纳入今年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能否落实的情况。
(四)档案室设施设备及档案安全保管保护各种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各单位是否按照大竹县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竹整建办[2007]48号)要求,收集整个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纳入年度归档立卷等情况。
(六)全县13个片区中,每个片区检查一个乡镇或中心卫生院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相关资料的收集情况,为今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整理打好基础。
(七)各乡镇、各部门对下属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检查、业务指导情况。
三、检查方法
今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所列的主要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于7月13日前书面报送县档案局(电话:6223526)。县档案局将会同县人大内司委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执法检查。此项工作结束时,将通报检查情况。
四、重点抽查单位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级部门:县法院、群众工作局、公安局、旅游局、环保局、林业局、气象局、水务局、广电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安监局、粮食局、地税局、供销社、人保公司。
(三)财政系统(由所在乡镇负责通知):东柳乡财政所、朝阳乡财政所、四合乡财政所、童家乡财政所、观音镇财政所、高明乡财政所、竹阳镇财政所、人和乡财政所。
(四)计生系统(由所在乡镇负责通知):乌木镇计生办、庙坝镇计生办、杨通乡计生办、妈妈镇计生办、石桥铺镇计生办、双溪乡计生办、童家乡计生办、二郎乡计生办。
(五)卫生系统(由卫生局负责通知):清水镇卫生院、高穴中心卫生院、白坝乡卫生院、石河中心卫生院。
(六)教育系统(由教育局负责通知,检查时间为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东柳乡中心校、四合乡中心校、柏林镇中心校、观音镇中心校。
附件:1.大竹县2008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日程安排
2.1991年至2000年档案数量统计表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